400-028-7780
成都市錦江區(qū)東大街芷泉段68號2棟1單元26樓2602號
support@jingrongshuan.com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我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紀實
“雖然臨近長假了,但我們的工作依然繁忙有序,我目前正在負責網絡著作權保護司法解釋的一些具體制定工作,預計不久將會正式對外公布。”在“十一”長假臨近之際,當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采訪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法官朱理時,他向記者如此介紹。
朱理是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的年輕法官,像他這樣優(yōu)秀的年輕法官在最高法知識產權庭還有很多。這些知識型、專家型的優(yōu)秀年輕法官的誕生,為我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提供了堅實的人才保障。除了人才培養(yǎng),近年來,人民法院在知識產權司法保護體制、機制等方面均進行了重大改革,取得了顯著成效。
加大審判力度
一組數字很直觀地說明了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的成就:2011年全國地方人民法院共審結知識產權民事一審案件5.8201萬件,這一數字是2008年的兩倍多,即在3年的時間內人民法院審結的知識產權案件翻了一番。這種快速增長的速度,在全世界都處于領先地位。
2008年全國地方法院共新收和審結知識產權民事一審案件分別為2.4406萬件和2.3518萬件,同比分別增長36.52%和35.2%;共審結涉及知識產權侵權的刑事案件3326件;新收一審知識產權行政案件1074件,審結1032件。
2009年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數量繼續(xù)保持快速增長的勢頭,案件增幅明顯,遠超過其他類型民商事案件的增幅。該年全國地方法院共新收和審結知識產權民事一審案件3.0626萬件和3.0509萬件,分別比上年增長25.49%和29.73%;共審結涉及知識產權侵權的刑事案件3660件,比上年上升10.04%;共新收和審結一審知識產權行政案件2072件和1971件,分別比上年增長92.92%和90.99%。
2010年全國地方法院共新收和審結知識產權民事一審案件4.29余萬件和4.17余萬件,比上年增長40.18%和36.74%;新收一審知識產權刑事案件3992件,同比上升9.58%;新收一審知識產權行政案件2590件,同比上升25%;審結2391件,同比上升21.31%。
2011年全國地方法院共新收和審結知識產權民事一審案件5.9612萬件和5.8201萬件,同比分別增長38.86%和39.51%;新收一審知識產權行政案件2433件,同比下降6.06%,審結2470件,同比上升3.30%;新收一審知識產權刑事案件5707件,同比上升42.96%。
創(chuàng)新審判體制
事實上,著力推動知識產權領域的司法改革,進一步優(yōu)化審判資源配置,這是近年來我國法院的重要工作之一。
在知識產權“三審合一”工作方面,知識產權審判業(yè)務庭集中審理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試點工作得到進一步推廣,基層法院、中級法院知識產權案件管轄布局得到進一步優(yōu)化。截至2011年底,全國已有5個高級法院、50個中級法院和52個基層法院開展了相關試點。江蘇、浙江、內蒙古等地高級法院加強與檢察院、公安廳的協(xié)調,就“三審合一”試點工作中刑事保護問題出臺指導性意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統(tǒng)計,截至2011年底,具有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案件和涉及馳名商標認定案件管轄權的中級人民法院分別為82個、45個、46個和43個,具有一般知識產權案件管轄權的基層法院達到119個,3個試點審理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糾紛案件的基層法院。
在探索新的審判制度方面,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與中國互聯(lián)網協(xié)會簽署《互聯(lián)網知識產權糾紛調解機制備忘錄》,創(chuàng)新和發(fā)展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糾紛解決機制;上海、江蘇、青海、河北、浙江、廣西、山西等地高級法院積極探索建立和完善案件技術事實查明機制,建立技術專家咨詢庫,試行專家陪審員和專家證人制度。
在審判公開透明方面,近年來我國法院堅持“陽光司法”,通過新聞發(fā)布會制度、法院開放日活動、網絡直播等多種方式提高審判工作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最高人民法院陸續(xù)發(fā)布《中國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年度白皮書,開通升級改版的“中國知識產權裁判文書網”。上海高院開通了“上海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網”;湖南省法院系統(tǒng)建立了人大代表旁聽庭審和庭審網絡直播長效機制等。
降低維權成本
在知識產權案件中,賠償數額低、取證困難等,是制約加大制裁侵權行為力度、降低權利人維權困難的重要因素。在2011年全國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座談會上,最高人民法院明確表示,各級法院要積極探索有利于確定賠償的途徑,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完善損害賠償計算方法,加大損害賠償力度。對于權利人難以取得的維權證據,凡符合調取證據或者證據保全條件的,應當及時采取調取或者保全措施,不能因為辦案壓力大等原因,對于當事人的申請推三阻四或者無理拒絕。
對于跨境維權中舉證的困難,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級法院要繼續(xù)完善境外證據的舉證和認證制度,盡可能減少境外證據的舉證和認證困難,提高舉證認證效率。除按照有關規(guī)定必須辦理公證認證的特殊事項外,凡有其他合理方式足以認定境外證據真實性的,可以采取其他方式予以認定,防止因未辦理公證認證或者其他證明手續(xù)而簡單否定境外證據效力。
審判公開透明
“加強知識產權法制宣傳,發(fā)布中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白皮書、年度報告和典型案例,開通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網站,提高知識產權審判透明度,保障司法公正?!痹?011年全國兩會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在工作報告中強調了我國法院對知識產權審判的公開、透明。
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不透明,一直是外國指責我國知識產權保護不力的一個理由。近年來,努力提高知識產權審判透明度,成為我國法院的努力目標之一。2010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首次發(fā)布《中國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2009年)》白皮書,在對改革開放30年以來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進行簡要介紹的同時,總結了人民法院2009年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展示了我國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所取得的成就。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案件年度報告(2009)》發(fā)布,該報告匯集了最高人民法院已有結論性意見的37件典型案例,涉及44個典型法律適用問題。
此后,最高人民法院每年都發(fā)布我國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白皮書,以詳實的數字、案例和事實,公開我國知識產權審判的巨大成績。
地方法院也不乏典型,如江蘇高院組織召開全省法院知識產權專業(yè)化審判15周年紀念大會,總結成功經驗,宣傳典型案例;山東高院通過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公布2010年以來全省司法保護知識產權的有關情況,進一步接受群眾監(jiān)督,擴大知識產權審判工作影響力等。